漯河临颍:盈翠半岛违规销售 有关部门监管缺失
中国企业网讯:近日,本网接漯河市临颍县群众反映,位于临颍县文化路与繁昌路交汇处的盈翠半岛3期项目,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公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违规销售并非法收取定金及购房款。
盈翠半岛项目宣传资料
早在2016年,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提出: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然临颍县盈翠半岛项目宣传资料,仍使用“名校”等广告禁用词违禁宣传。
盈翠半岛项目营销中心
据了解,临颍县盈翠半岛3期是由临颍溪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楼盘,3期项目有27#、37#、51#、52#、53#、55#、共六栋楼,目前在售的是52#、53#、55#,订房需交1万元的定金,购房要交总房款30%的首付款。
盈翠半岛项目置业计划书
“房子五证齐全吗?”
“53#才盖三层,55#盖了五层。都还没有预售证。”
“房子没有预售证就开始卖?没有预售证怎么签购房合同?”
“签不了购房合同,公司可出具收据。都一样的。”
盈翠半岛3期项目工地
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
且7月9日,河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列出: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将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项目对外销售,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属于违法违规销售行为。
随后,本网将情况反映到临颍县房管局监察队,监察队一负责人回复称:“盈翠半岛3期违规销售行为,监察队月前已对其进行过处罚并责令停止违规行为。至于反映其现在仍在违规销售,监察队需进一步去核实查处。”
一房地产业内人士向本网透露:部分开发商之所以违规预售、售卖图纸房,目的是为了快速回笼资金;但这种做法,使购房者承担了很大的风险,一旦开发商资金链断裂或挪作他用,楼盘无力开发成为烂尾楼,购房者将血本无归。
此外,本网通过查询还发现,从17年10月份开始,多家媒体先后以“实名举报盈翠半岛开发商工程诈骗”、“临颍县盈翠半岛开发商涉嫌偷税漏税”等标题,曝光盈翠半岛项目开发商诸多违法行为。
部分媒体报道
然不足一年时间,临颍县盈翠半岛项目又现违法违规行为,到底是盈翠半岛项目藐视政策视国家禁令为一纸空文,还是临颍县有关部门的监管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省住建厅《通知》第三条规定:对存在多种违法违规行为且情节恶劣、拒不整改或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抄送工商、国土资源、物价、金融等监管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截止发稿,临颍县盈翠半岛项目仍在违规销售,临颍县房管局及有关部门对反映情况仍未做出相应查处回复。针对此事,本网将继续关注。来源:中国企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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