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佳木斯分行因资产转让业务不审慎被罚30万元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佳木斯银监分局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佳银监罚决字〔2018〕8号)。决定书显示,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佳木斯银监分局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佳银监罚决字〔2018〕8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李立民,该分行存在资产转让业务不审慎的违法违规事实。
佳木斯银监分局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罚款3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8月15日。
责任编辑: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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