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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披露业绩预告 *ST运盛董事长翁松林等多人被出具警示函

2022-12-02 13:37:11来源:和讯财经  

12月1日,*ST运盛披露了四川省证监局对其下发的警示函。原因系*ST运盛未按规定披露业绩预告。


【资料图】

12月1日,*ST运盛披露了四川省证监局对其下发的警示函。原因系*ST运盛未按规定披露业绩预告。

2022年4月27日,*ST运盛发布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54.89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2817.24万元。自2022年4月28日起,公司股票因此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四川省证监局认为,*ST运盛对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情况,未按规定披露业绩预告,也未及时披露临时报告。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四川省证监局决定对*ST运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时要求*ST运盛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于收到本监督管理措施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同时被处罚的还有翁松林、申西杰、张慧辉、童霓、王良成五人。四川省证监局称,时任董事长翁松林、时任总经理申西杰、时任财务总监张慧辉、时任董事会秘书童霓、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主任王良成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之规定,五人也被给予了警示函。

值得一提的是,因未按规定披露2021年业绩预告,*ST运盛董事长翁松林等多人在本月初已被上交所公开谴责。彼时,*ST运盛披露公告称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由于在信息披露、有关责任人在履职方面存在违规,公司及多名责任人被纪律处分,时任董事长翁松林等多人被公开谴责。

(责任编辑:黄金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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